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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11个市均设立进口冻品监管总仓 食品安全追溯码后方能出库

发布于:2020-11-20 15:42:27 来源:网络整理

记者从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,山西省11个市近日均设立了进口冻品监管总仓,凡进入山西各市范围内的进口冻品,在储存、销售、加工前均进入监管总仓进行核酸抽样检测和外包装消毒,取得相关证明、食品安全追溯码后方能出库。

根据《山西省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总仓建设工作方案(暂行)》,凡在山西省各市储存、销售、加工的进口冻品,在储存、销售、加工前,应进行集中统一核酸抽样检测和外包装消毒。进口冻品运输中不得存放其他物品;进入冷冻品集中监管总仓的进口冻品经营者(货主),须按要求如实填报货主、报关单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、冻品批次、车辆、司机、货物流向等信息;进入冷冻品集中监管总仓的进口冻品,经外包装消杀和核酸抽样检测合格,并取得各市《进口冷冻肉品和水产品集中监管总仓出库证明》、食品安全追溯码后方能出仓。

据了解,集中监管总仓进口冷冻品经核酸抽样检测合格的,总仓将通知货主提货,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。进口冻品核酸抽样检测结果为阳性的,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冻品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。对于违反规定,存在进口冻品应进入集中监管总仓而不进入、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的,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,并纳入征信系统。(记者魏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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